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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遺產繼承法全文哪裡有?
香港遺產繼承法律包括:《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遺囑條例》,《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無爭議遺囑認證實踐指導(英文)》等, 以上香港遺產繼承法原文的鏈接可在文章《香港遺產繼承法:香港遺產繼承的法律有哪些》看到。
2. 香港繼承法律下的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香港遺產繼承的順序是:有遺囑按照遺囑的規定。沒有遺囑時,按照香港遺產繼承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具體參加《香港遺產繼承法-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的詳細說明。概括而言,(a)有配偶和子女時,由配偶和子女繼承,父母等其他人沒有繼承權;(b)有子女無配偶時,全部由子女繼承,其他人無繼承權;(c) 無子女有配偶和父母時,由配偶和父母繼承;(d)無子女、無父母,有配偶和兄弟姐妹,由配偶和兄弟姐妹繼承。
3. 香港遺產承辦時限是多長?
在香港申請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進行遺囑相關的訴訟程序則受《時效條例》的約束。詳情請參閱《香港遺產繼承的時限問題》。
4. 香港遺產承辦申請的時間需要多長?
根據我們的經驗,如果不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且文件齊備,一般1-2個月就可以獲得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的遺產管理書。如果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特別是有關文件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或需要外地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往往需要更多的時間完成遺產承辦書的申請工作,通常可能需要半年左右。
5. 香港遺產承辦的手續是怎樣的?
香港遺產承辦的手續和程序,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程序》一文的詳細解說。
6. 香港遺產繼承律師哪裡找?
香港律師會網站上,可以查詢到所有在香港合法註冊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的名單和香港律師的名單,本所閆顯明律師事務所的登記資訊可在此查詢到。
7. 大陸居民繼承香港遺產如何辦理?
大陸居民繼承香港遺產,涉及到一些特別的問題,參見文章《內地居民繼承香港遺產如何辦理?》和《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兩篇文章的詳細解說。
8. 如何辦理香港遺產繼承?
香港遺產承辦的手續和程序,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程序》一文的詳細解說。
9. 香港保險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保單如果寫有受益人,且保單應繳的保費已經全部繳納,則受益人可以直接要求取得相關保單下受益人的權益,而不需要辦理遺產繼承手續。相反,如果保單沒有寫明受益人,或者保單的保費還沒有繳納完畢,需要投保人繼續繳納,則應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保險單的權益在性質上屬於動產,適用有關動產繼承的法律,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0. 香港股票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股票在性質上屬於動產。有關動產遺產的繼承,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1. 香港房產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房產在性質上屬於不動產。有關不動產遺產的繼承,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2. 香港銀行存款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銀行存款在性質上屬於動產。有關動產遺產的繼承,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3. 香港繼承法配偶占多少份額?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配偶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需要說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為居籍或在香港的遺產是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適用香港法律,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參見《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4. 香港繼承法子女占多少份額?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子女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需要說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為居籍或在香港的遺產是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適用香港法律,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參見《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5. 香港繼承法父母有權繼承嗎?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父母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需要說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為居籍或在香港的遺產是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適用香港法律,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參見《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6. 香港繼承法兄弟姐妹有權繼承嗎?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兄弟姐妹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需要說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為居籍或在香港的遺產是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適用香港法律,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參見《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17. 香港遺產繼承需要繳納遺產稅嗎?
根據《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凡是在2006年2月12日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繼承,無需辦理遺產稅手續,也不需要繳納任何遺產稅。而在2006年2月12日之前去世的人士的遺產繼承,申請人需要向稅務局申請和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或豁免證明,才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
18. 香港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是否可以收費?
需要看遺囑中對於遺囑執行人的費用是否有規定,如果遺囑中規定了遺囑執行人可以收取費用,則遺囑執行人可以按照遺囑的規定收取費用。如果遺囑中沒有規定遺囑執行人可以收取費用,則遺囑執行人不可以就自己執行遺囑的工作收費,但是為執行遺囑而支出的開支,例如合理地律師費用或其他第三方的收費,可以從遺囑中報銷。但是,即使遺囑中沒有關於遺囑執行人可以收取費用的規定,法庭有權根據情況做出命令批準遺囑執行人收取合理的費用。如果遺囑指定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或會計師,作為遺囑執行人,則通常會規定他們可以就其工作收費。
19. 如何反對另一個人的遺產承辦申請?
想要反對另一個人的遺產承辦申請,可以向法庭就死者的遺產提交《知會備忘錄》,詳情請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爭議之知會備忘錄》。
20. 非婚生子有繼承權嗎?
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後去世,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類似的,領養的子女在法律上與領養人的親生子女的地位相同,須被視為領養人的子女,而非其他人的子女。
21. 遺囑沒有給配偶留下遺產怎麼辦?
如果遺囑沒有為死者生前供養的人士(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留下充分的資產供養該等人士,則該等受供養人士可以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的規定,向法庭申請獲得合理地供養,以維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