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遗产继承法全文哪里有? 香港遗产继承法律包括:《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遗嘱条例》,《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无争议遗嘱认证实践指导(英文)》等, 以上香港遗产继承法原文的链接可在文章《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看到。 2. ...
香港遺產继承- 多个申请人就同一遗产提交遗产承办申请
依照香港法律,有权申请遗产承办书的人有先后顺序之分,例如首先是死者的配偶,然后是子女,然后是父母等。 然而,如果是在同一顺序的两个人,都向遗产承办书申请由自己做遗产承办人,怎幺处理呢? 遗产承办书不会就同一遗产问题向两个单独的申请人都颁发遗产承办书。如果有两个对立的申请,其争议应该通过传票(Summons)的方式由法官聆讯解决。遗产承办处必须要拒绝一个或者由其他一方撤回一个申请,遗产承办书才会向另外一个申请人颁发遗产承办书。 如果两个申请人的地位完全相同,除非有特别的理由,法院通常会以下因素以决定将遗产管理书授予给谁,...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澳门居民如何继承香港遗产?
澳门和香港毗邻,经济交往和人员流动十分频繁,经常发生澳门居民过世之后在香港遗留有遗产的情况。澳门和香港都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 各自依据有关本地的《基本法》实施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一套自己的独立的司法体系。那么,澳门居民去世后,如何继承位于香港的遗产? 一、 司法管辖权:需要在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 遗产继承的司法管辖权,原则上,遗产位于那个地方,就需要在那个地方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也就是说,澳门居民过世时,如果遗留的财产如果香港,就需要在香港按照香港的遗产继承的程序来来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无论死者遗留的遗产是动产(例如现金、股票)还是不动产,都是如此。...
香港遗产继承诉讼:诉讼类型及相关处理方法
作为处理各类继承诉讼的香港律师,我们在执业中遇到各种不同的香港遗产继承诉讼,对不同的遗产继承诉讼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此对常见的遗产诉讼类型作出总结。 无遗嘱继承诉讼:谁做遗产管理人? 在一些案件中,死者过世后,其不同的亲属,都想成为遗产管理人,但法庭只可以将遗产管理书授予给其中一人(或一些人作为共同的遗产管理人),从而产生诉讼。因为遗产管理人享有管理和处理死者遗产的权力,因而谁做遗产管理人是十分重要的。 ...
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
香港遗产继承法律包括成文法和案例法。而成文法包括法例、附属法例子、香港法院订立的指导规则等。 香港遗产继承的成文法律、规则和指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 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 香港法例第10章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香港法例第10A章 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香港法例第71章 遗嘱条例,香港法例第30章 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香港法例第481条 ...
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香港遗产继承程序概述 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根据死者去世时是否留下有效的遗嘱并已经指定遗嘱执行人而有所不同。总体上说,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主要是,首先,有权管理死者遗产的人应向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申请被法庭任命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然后,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依法将遗产分给其他有权继承的受益人(继承人)或通过其他方式管理遗产。...
香港遗产继承的时限问题
香港遗产继承事务中,不同的问题会涉及到不同的时限(limitation of time)。 动产遗产的诉讼时限 根据《时效条例》(香港法例347章)第21条的规定,有关死者遗留下来的动产权益,任何人在对该动产权益的权利形成之后超过12年则不得提起任何诉讼,而任何有关对遗产的欠缴利息的诉讼,应在6年内提起。 (more…) 相關文章: 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澳门居民如何继承香港遗产? 跨境居民如何订立遗嘱处理位于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资产 在香港订立遗嘱:如何确保立遗嘱人的立遗嘱能力? 在香港继承法律程序中出具中国法律誓章(法律意见书)
在香港订立遗嘱:如何确保立遗嘱人的立遗嘱能力?
在香港法律下的立遗嘱能力 在香港法律下,Banks v Goodfellow(1987)LR 5 QB,一案,确立了判断立遗嘱人是否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根据该案确立的原则, 要确定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能力,立遗嘱人需要:(a)明白立遗嘱这一举措的性质及其影响;(b)明白他正在处置的该等财产所涉的范围;及(c)能够明白和理解该等获他赋予效力的声请,...
跨境居民如何订立遗嘱处理位于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资产
鉴于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的交流十分紧密,就订立遗嘱而言,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在《通过遗嘱实现跨境财产传承:香港居民如何立遗嘱处理内地资产? 》一文中,我讲到了香港居民如何通过订立遗嘱处理位于中国内地的遗产。实际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常常遇到其他不同的情况,例如内地居民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资产需要订立遗嘱处理,或香港居民在内地和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资产需要订立遗嘱处理。又如,有的内地居民已经移民到香港,或香港居民长期居住在内地,从而,因其身份的变化对遗嘱产生法律上的影响。...
香港遗产继承:无遗嘱情况下申请遗产承办书的优先权顺序
一、香港遗产继承之遗产代理制 在香港法律下,遗产的继承实行的是遗产代理制,即由法庭任命遗产的个人代表(包括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并由遗产的个人代表来履行管理遗产和分配遗产的职责。法庭任命遗产的个人代表的程序,就是申请遗产承办书的程序。 在死者留有遗嘱且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 申请遗产承办书的程序就是法庭认证遗嘱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并确认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成为遗产的个人代表。...
香港遗产继承争议之知会备忘录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的《无争议遗嘱认证实务指导》有关知会备忘录程序(Caveat Proceedings)之规定: 什么是知会备忘录(Caveat)? 知会备忘录是向遗产承办处发出的通知,要求遗产承办处在没有通知知会备忘录提交人的律师之前不要处理有关死者的遗产承办申请。 在实践中,如果有人想要阻止遗产承办处发出遗产承办书,则可以按照遗产承办处规定的格式向遗产承办处发出知会备忘录。...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告诉你 – 海外华人如何继承在香港的遗产?
作为处理香港遗产继承事务的律师,我们经常会为一些海外华人(尤其是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的海外华人)处理其亲属遗留在香港的遗产的法律事务。 特此以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一、海外华人继承在香港的遗产 – 需要向香港法院申请办理遗产承办书或遗嘱认证书 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任何人没有获得香港法院发出的遗产承办书而动用死者位于香港的遗产,是一项犯法的行为。因此,死者去世后,其亲人在取得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书之前,不应该动用死者遗留的遗产。例如,即使知道死者在香港银行账户的密码,...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告诉你: 台湾居民如何继承香港的遗产?
香港与台湾的的社会联系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很多台湾居民在去世时在香港留有遗产,包括购置的物业,保单,股票等等。本文将介绍台湾居民如何继承在香港遗产,相关的法律适用及程序等问题。 一、 台湾居民继承香港遗产:需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获得“遗产承办书” 根据《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条例》(香港法例第10章)第13条的规定,任何人没有获得香港法院颁发的遗产承办书而擅自处理死者遗产或擅自带离香港境内或作其他处理,是一项犯罪行为;...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如何办理 – 跨境遗产继承律师告诉你
引言: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是中港跨境律师会经常需要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由于香港和内地的紧密联系,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购置有房产或开设银行账户留有存款。 同时,一些香港居民最初从内地移民到香港来的,他们在内地还留有房产、银行存款等资产。 香港居民去世后,其继承人需要按照中国内地的法律程序办理遗产继承的法律手续,才能实现其继承权,办理遗产的转名过户。本文将介绍香港居民继承位于内地的遗产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法律问题。...
香港遗产承办律师: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承办律师: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问题 作为在香港和中国内地两地跨境执业的律师,我经常会遇到中港跨境遗产继承的法律 事务。比较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内地居民过世后,其在香港的银行留有资金或股票,或在香港有房产,这些在香港的资产需要在香港办理遗产继承。另外一种情况是香港居民过世后,他在内地留有房产或在银行留有资金,他的内地的资产需要在内地办理遗产继承。...
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产如何办理?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告诉你
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产必须办理遗产承办手续 随着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期密切,以及内地居民富裕程度不断增加,许多内地居民会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购买股票、房产或者香港购买保险产品。在香港购置资产的内地人士一旦去世,其在香港遗留的资产,必须按照香港的法律程序办理遗产继承,取得高等法院颁发的遗产管理书之后,才可以将遗产转名过户或提取遗产。...
通过遗嘱实现跨境遗产传承:香港居民如何立遗嘱处理内地资产?
作为在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跨境执业的律师,经常遇到有关跨境遗嘱及跨境遗产继承的咨询及处理相关遗嘱及遗产继承事务。特别是,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购置有房产或其他财产,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事项财产的传承。 由于香港与内地天然的地缘和社会联系,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特别是广东省的深圳、珠海、佛山等靠近香港的城市购置房产;...
在香港继承法律程序中出具中国法律誓章(法律意见书)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动产遗产时,需要出具中国律师的法律誓章 我在另一篇文章《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如何办理香港和内地跨境遗产继承》一文中谈到,在继承案件中,对于继承权人和继承份额的确定,适用动产适用死者过世时的居籍(大体相当于大陆法律中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法律,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因此,如果死者是中国大陆居民,在香港留有动产遗产,则香港高等法院处理遗产承办申请时,通常会需要知道在死者的居籍地(中国大陆)的法律下,谁是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各继承人之继承份额等。香港高等法院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交中国大陆律师出具的法律誓章对此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