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和香港毗邻,经济交往和人员流动十分频繁,经常发生澳门居民过世之后在香港遗留有遗产的情况。澳门和香港都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 各自依据有关本地的《基本法》实施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一套自己的独立的司法体系。那么,澳门居民去世后,如何继承位于香港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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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司法管辖权:需要在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
遗产继承的司法管辖权,原则上,遗产位于那个地方,就需要在那个地方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也就是说,澳门居民过世时,如果遗留的财产如果香港,就需要在香港按照香港的遗产继承的程序来来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无论死者遗留的遗产是动产(例如现金、股票)还是不动产,都是如此。
二、谁有继承权: 适用澳门的法律规定还是香港法律的规定?
(1) 在死者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根据遗嘱来确定继承权人。
在死者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谁是合法的继承权人,应该根据遗嘱中的安排来确定。应该由遗嘱中指定的遗嘱运行人(或者如果遗嘱没有指定遗嘱运行人,则由适当的人申请作为作为遗产管理人)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由香港高等法院来判定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2)在死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根据哪里的法律来确定遗产继承权人?
对于死者去世时在香港遗留的不动产的遗产(例如房产),应该适用香港的法律来确定该不动产的继承权人。这是因为, 遗产继承的衝突法原则是,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对于死者去世时在香港遗留的动产形式的遗产(例如银行存款、股票),则应该适用死者去世时的居籍地的法律来确定该动产遗产的继承权人。这是因为,香港法律下,动产适用死者去世时居籍所在地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澳门居民的居籍所在地是澳门。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如果澳门居民同时也有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也经常居住在香港,死者的居籍是香港还是澳门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三、遗产管理人:谁有权申请做遗产管理人
香港实施的普通法,遗产继承实施的是遗产管理人的制度。这与澳门是完全不同。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核心是,继承权人中的一人或多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是继承权人)向高等法院申请做遗产管理人(或遗嘱运行人),高等法院如果批准,则向该人发出遗产承办书(或遗嘱认证书)。 该遗产管理人或遗嘱运行人在获得法庭的批准后,就有权力管理遗嘱,包括对遗产作出处理,分配给其他继承权人,等。
所以,就遗产继承而言,成为遗产管理人意义重大。那么,谁有权向法庭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呢?
(1)在死者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嘱的运行人,该该遗嘱的运行人有权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成为法庭任命的遗嘱运行人。
(2)在死者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的运行人,则应该根据无遗嘱的情况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谁有权作为遗产的运行人(见以下)。
(3)在死者无遗嘱的情况下,应根据死者遗留的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来分别确定遗产管理申请人: a.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如何在香港遗留的遗产是房产等不动产,则适用香港法律确定谁有权申请作为遗产管理人;b. 动产适用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在香港遗留的遗产是动产,则应适用死者居籍所在地的法律(通常是澳门法律)来确定谁有权申请做遗产管理人。
四、 香港法院如何查明澳门的法律
在上述论述可以看到,如果死者是澳门居民,在香港遗留的遗产是动产,则需要根据澳门的法律来确实谁是合法的继承权人,谁有权申请遗产承办书。那么,香港法院如何查明澳门法律呢? 通常,法院会要求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一份由澳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此作出分析和说明。
五、 遗产承办申请之担保
如果申请人自己不是香港居民,则香港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确定法庭将遗产管理书授予给申请人后,申请人会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及法庭命令,依法将遗产分配给有权继承的其它继承人。担保的方式,可以是由两个香港居民提供担保,也可以是由香港的公司提供担保。
六、 澳门文件之公证认证
为在香港进行遗产承办的申请,申请人会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如死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这些文件,如果有澳门的政府部门出具的,则需要在澳门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后,才可以在香港使用。
有关澳门居民继承香港遗产的问题,欢迎咨询闫显明律师事务所(Yan Lawyers)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