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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遗产继承法全文哪里有?
香港遗产继承法律包括:《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遗嘱条例》,《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无争议遗嘱认证实践指导(英文)》等, 以上香港遗产继承法原文的链接可在文章《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看到。
2. 香港继承法律下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香港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没有遗嘱时,按照香港遗产继承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具体参加《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的详细说明。概括而言,(a)有配偶和子女时,由配偶和子女继承,父母等其他人没有继承权;(b)有子女无配偶时,全部由子女继承,其他人无继承权;(c) 无子女有配偶和父母时,由配偶和父母继承;(d)无子女、无父母,有配偶和兄弟姐妹,由配偶和兄弟姐妹继承。
3. 香港遗产承办时限是多长?
在香港申请遗产管理书或遗嘱认证书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进行遗嘱相关的诉讼程序则受《时效条例》的约束。详情请参阅《香港遗产继承的时限问题》。
4. 香港遗产承办申请的时间需要多长?
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不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且文件齐备,一般1-2个月就可以获得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的遗产管理书。如果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特别是有关文件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或需要外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遗产承办书的申请工作,通常可能需要半年左右。
5. 香港遗产承办的手续是怎样的?
香港遗产承办的手续和程序,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一文的详细解说。
6.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哪里找?
香港律师会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所有在香港合法注册的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和香港律师的名单,本所闫显明律师事务所的登记信息可在此查询到。
7.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遗产如何办理?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遗产,涉及到一些特别的问题,参见文章《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产如何办理?》和《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两篇文章的详细解说。
8. 如何办理香港遗产继承?
香港遗产承办的手续和程序,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一文的详细解说。
9. 香港保险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保单如果写有受益人,且保单应缴的保费已经全部缴纳,则受益人可以直接要求取得相关保单下受益人的权益,而不需要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相反,如果保单没有写明受益人,或者保单的保费还没有缴纳完毕,需要投保人继续缴纳,则应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在香港的遗产继承中,保险单的权益在性质上属于动产,适用有关动产继承的法律,详情参见文章《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0. 香港股票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在香港的遗产继承中,股票在性质上属于动产。有关动产遗产的继承,详情参见文章《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1. 香港房产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在香港的遗产继承中,房产在性质上属于不动产。有关不动产遗产的继承,详情参见文章《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2. 香港银行存款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在香港的遗产继承中,银行存款在性质上属于动产。有关动产遗产的继承,详情参见文章《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3. 香港继承法配偶占多少份额?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配偶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为居籍或在香港的遗产是不动产的情况下,才适用香港法律,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参见《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4. 香港继承法子女占多少份额?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为居籍或在香港的遗产是不动产的情况下,才适用香港法律,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参见《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5. 香港继承法父母有权继承吗?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为居籍或在香港的遗产是不动产的情况下,才适用香港法律,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参见《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6. 香港继承法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有关香港法律下死者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以及有权继承遗产的份额,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的顺位和份额》。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死者是以香港为居籍或在香港的遗产是不动产的情况下,才适用香港法律,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参见《如何办理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
17. 香港遗产继承需要缴纳遗产税吗?
根据《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凡是在2006年2月12日之后去世的人士的遗产继承,无需办理遗产税手续,也不需要缴纳任何遗产税。而在2006年2月12日之前去世的人士的遗产继承,申请人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和取得遗产税缴清证明或豁免证明,才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
18.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否可以收费?
需要看遗嘱中对于遗嘱执行人的费用是否有规定,如果遗嘱中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可以收取费用,则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收取费用。如果遗嘱中没有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收取费用,则遗嘱执行人不可以就自己执行遗嘱的工作收费,但是为执行遗嘱而支出的开支,例如合理地律师费用或其他第三方的收费,可以从遗嘱中报销。但是,即使遗嘱中没有关于遗嘱执行人可以收取费用的规定,法庭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命令批准遗嘱执行人收取合理的费用。如果遗嘱指定专业人士,例如律师或会计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则通常会规定他们可以就其工作收费。
19. 如何反对另一个人的遗产承办申请?
想要反对另一个人的遗产承办申请,可以向法庭就死者的遗产提交《知会备忘录》,详情请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争议之知会备忘录》。
20.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后去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类似的,领养的子女在法律上与领养人的亲生子女的地位相同,须被视为领养人的子女,而非其他人的子女。
21. 遗嘱没有给配偶留下遗产怎么办?
如果遗嘱没有为死者生前供养的人士(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留下充分的资产供养该等人士,则该等受供养人士可以根据《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的规定,向法庭申请获得合理地供养,以维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