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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的时限
Tag Archives: 香港遗产继承的时限
香港遗产继承的时限问题
25 4 月, 2021 | Posted by :
閆顯明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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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遗嘱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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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事务中,不同的问题会涉及到不同的时限(limitation of time)。 动产遗产的诉讼时限 根据《时效条例》(香港法例347章)第21条的规定,有关死者遗留下来的动产权益,任何人在对该动产权益的权利形成之后超过12年则不得提起任何诉讼,而任何有关对遗产的欠缴利息的诉讼,应在6年内提起。 相關文章: 香港遗产继承法:香港遗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 香港遗产继承律师:澳门居民如何继承香港遗产? 跨境居民如何订立遗嘱处理位于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资产 在香港订立遗嘱:如何确保立遗嘱人的立遗嘱能力? 在香港继承法律程序中出具中国法律誓章(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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